本网讯(黄荣叁)
广西凤山法院“巡回法庭”决定自2013年1月起在全县集中开展一项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活动。对农民工讨薪案件案件受理开辟绿色通道,适度放宽立案条件,推行就地立案、就地审判、就地调解、就地结案、就地执行,全力帮助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及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在案发地。
该院“巡回法庭”根据辖区经济欠发达,交通不便,受理案件数量不多,纠纷多发生在基层,群众解决纠纷不方便的实际情况和最高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审判执行工作的意见》精神,以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司法服务出发。对于不能提交书面诉状的农民工,可允许其口头起诉;对于符合诉讼费缓、减、免条件,并提出相应申请的农民工、残疾人、下岗职工等弱势群体的当事人,“巡回法庭”依法优先为其办理相应手续;对被执行人没有履行能力而申请执行农民工确有经济困难的,法院可以通过申请司法救助资金等方式对其予以必要救助,并提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采取穷尽执行手段,加大执行力度”。
同时,“巡回法庭”还将加强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信访、工会、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的协同联动机制,合力帮助农民工讨回劳动薪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