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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业青年结伙盗窃获赃物 最终落网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3-01-22 09:11:31


     本网讯(孙文娟)   王宇等人结伙到职工宿舍去盗窃,得手后逃跑,可最终也没能逃过法网。1月21日,河南巩义法院审理了该起案件,王宇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27岁的王宇家住巩义市,初中毕业后的他像多结识一些朋友,社会经验不多的他结交结识了一些网上损友,一起在社会上惹事生非。2012年9月9日中午,王宇伙同朱某、常某、李某(另案处理)预谋后,进入巩义市鸿福园盛威帝都酒店职工宿舍,由王宇、李某在楼下放风,朱某、常某到三楼,趁无人之际,用随身携带的钳子将303-306四个职工宿舍的房门,窗户撬开,进入房间盗窃。朱某、常某进入房间扫荡一翻,盗走303宿舍张梦的一部诺基亚手机和160元现金、李楠的一部金立168型手机,305宿舍王玲的100元现金,李慧的两块手表、一条珍珠项链和100元现金,李静的100元现金,马琼的701元现金,露露的一部金立手机T18型手机偷走,306宿舍小君的黄金耳钉、黄金转运珠。经巩义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盗的诺基亚手机价值736元、金立牌168型手机价值250元、金立牌T18型手机甲壳质252元、黄金转运珠价值514元、黄金耳钉价值448元,手表价值50元、珍珠项链价值20元。

    巩义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予以支持。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宿舍的盗窃案大都是发生在白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4时至6时这一时段案发率较高。这段时间宿舍里没有人或很少有人在,系案犯作案的最佳时期,另外午休时也经常不注意关门,案发率也较高。宿舍盗窃案中被盗窃物品多为现金,价值高且体积小好收藏容易从现场拿走的物品。法官提醒大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现金和贵重物品尽量不要放在宿舍、养成勤关门窗的好习惯(出宿舍反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钥匙,以免发生不必要的损失。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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