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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释男子毒瘾发作以贩养吸再入“宫”
发布时间:2013-01-14 09:13:54
本网讯(谭金玉)
广西南丹县一男子曾因贩卖毒品罪入狱,刑满释放多年后,因毒瘾发作,囊中羞涩再次做回老本行,以贩养吸,在交易过程中被抓获。1月10日,广西南丹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此案。
被告人蒙泽因贩卖毒品于2002年10月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2005年8月刑满释放。其出狱后安安分分生活了几年,后因毒瘾发作再次吸毒,开始花销的几年以来工作的积蓄,后由于囊中羞涩,铤而走险做回来本行,从贵州弄来毒品到南丹贩卖。2012年5月至6月期间,多次将用白色塑料袋包装好的额毒品海洛因或以现金或以香烟置换的形式贩卖给吸毒人梁忠。6月4日在南丹县城关镇民行南路交通局门口旁交易时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民警从蒙泽身上缴获毒品可疑物1小包、毒资人民币100元、贩毒联络工具手机1部;从吸毒人梁忠身上缴获其刚跟蒙泽购买所得毒品可疑物1小包。经河池市公安局鉴定,蒙泽贩卖的毒品为海洛因。 检察院认为,被告人蒙泽多次贩卖毒品海洛因给他人,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属毒品累犯,应从重处罚,应处四年以上六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目前,南丹县人民法院尚未对此案进行宣判。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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