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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爱生命 远离毒品
——记一次在戒毒所开庭后的感想
作者:尹玉超   发布时间:2012-12-20 15:34:43


    原告张女诉被告王男的离婚纠纷暂告一段落,案件的顺利调解,却使得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

  一直以为一个人骨瘦如柴、目光呆滞、拼命抓捏着自己的身体,恳求他人再让自己吸上一口,身上留下一道道带血的抓痕等等这些镜头都只有从电视上才能看到过。然而就在我们的身边,确实有那么一些人为了贪图享受某一刻的“飘飘欲仙”,在一次“尝试”后,从此欲罢不能,人生因吸毒而改变,直到失去自由后,他们才悔恨不已,“一朝吸,十年戒,一生痛。”

  在法官的主持下,原被告双方之间进行了庭前调解,当张女把日儿子的照片放到被告王男的手中时,我看到了王男因暂时不能尽力做一名称职的父亲而自责与愧疚;当张女告知王男家中年老的父母身体很好,不用他惦记时,我更读懂了“男儿有泪不清谈”的孝心。

  毋庸置疑,王男的行为给年幼的孩子,给白发苍苍的父母,给深爱他的妻子带来的伤害,是无法估量的。吸毒可以强制戒毒,但吸毒之后造成的这些伤害又需要多久才能抚平呢?一失足成千古恨,再回首已百年身。看着王男在戒毒所里瘦小的身影,我想所有深爱他的所有家人都会觉得他是可怜的,同时又觉得王男是可恨的。在这些情感交织在一起的时候,对其王男本人来说吸毒的行为已经成为过去式,单纯地去后悔,去自责往往无济于事,我想在戒毒所的日子里,通过一系列的强制措施和思想上的学习认识感悟,王男会更加珍惜身边所有爱他的人,我也相信,重头开始,从来都不会晚。

  张女和王男曾经用勤劳的双手共同努力,组建了自己的家庭,创造了自己的财富,然而毒品却给他们的婚姻带来了致命的打击。生命,因为短暂,所以弥足珍贵;因为美好,所以值得珍惜。让我们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作者单位:江西省九江市庐山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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