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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男子施“障眼法”结伙盗窃女子钱财获刑
发布时间:2013-01-04 14:41:54
本网讯(黄河清)
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高岭镇80后青年石家兹等三人,密切配合,盗走在医院门诊部休息的一女子现金1200元。近日,都安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了一审判决,被告人石家兹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2012年3月20日14时许,被告人石家兹和黄德灵、黄志用(两人均另案处理)窜到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门诊部一楼大厅,三人经合谋后,采取“障眼法”、“声东击西”等伎俩,浑水摸鱼,盗走坐在大厅内休息的女子李红艳的一个红色手提包,后迅速离开现场,并将手提包内的现金1200元分赃。 待被盗女子醒悟过来,其手提包早已不翼而飞,她急忙报案。 2012年4月6日,被告人石家兹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在法庭上,被告人石家兹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没有异议,表示认罪,要求法院对其从轻处罚。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石家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律,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的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罪行,是坦白,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文中人名为化名) 责任编辑:
孟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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