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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狱小伙日入三户 蝇营狗苟为窃财获刑罚
发布时间:2013-01-04 09:56:23


     本网讯(通讯员 邓志勇)   江西一位25岁的小伙因好吃懒做,平日里就有些手长手短的行为,2011年还因盗窃被判处过刑罚;可该男子在出狱后不思悔改,又干起那些蝇营狗苟的事情,一日之内溜进三户人家窃取钱财。2012年12月17日,江西省吉水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该起案件,法院依法对被告人陈敢冲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4000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刚出狱不久的陈敢冲(化名)因“手头紧”,于2012年10月24日以撬锁、爬窗的方式进入村里的三户人家,分别窃取现金3000元、1000元、1000元。不久陈敢从就被抓捕归案。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敢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多次入户窃取他人财物,赃款价值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律,构成了犯罪,应予处罚。被告人陈敢冲在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系累犯,依法应对其从重处罚。同时鉴于被告人陈敢冲在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对其可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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