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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老板疑同行“窥探价格”动手伤人获刑
发布时间:2012-11-06 10:42:01


     本网讯(通讯员 劳波涛)   被告人刘文超因怀疑另一药店的员工甘某到其药店“窥探药品价格”而引起争吵继而互相推搡,被告人刘文超一个耳光将被害人甘某打成轻伤。广西田林县法院审理后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刘文超拘役二个月,缓刑六个月。

    2011年4月18日11时许,田林县“宝和堂”药店员工甘某到“湘君大药房”买药,并在该店内看其它药品。被告人刘文超和营业员李某某认为甘某是在窥探“湘君大药房”的药品价格,即上前制止,引起双方争吵。当三人拉扯到药店外的台阶时,甘某用手中的塑料袋拽打中刘文超的右边身体,被告人刘文超恼火就往甘某左边脸部打了一巴掌。经法医鉴定,被害人甘某左耳鼓膜穿孔,属轻伤。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文超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轻伤,其行为确已触犯刑律,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悔罪表现,依照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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