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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亩地牵扯8家利益 执行法官三年解纠纷
发布时间:2012-09-29 09:14:22


     本网讯(通讯员 魏新涛 梁泽波)   9月27日上午,河南省辉县市法院执行干警拿着卷尺、铁锹、木桩等工具来到胡桥乡南冀庄村的承包地,和解执行了一起长达三年之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侵权纠纷案。

    从拍石头乡迁至胡桥乡南冀庄村的路新科一家,从1988年开始一直耕种着南冀庄村村委会为其发包的1.64亩土地,而2009年秋后温有华等七家却强行将这块土地耕种,双方为此发生纠纷,案经辉县市土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辉县和新乡两级法院审理,确认这1.64亩土地承包经营权归路新科所有,但温有华等七家拒不履行,路新科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申请标的虽然仅为1.64亩土地,却涉及八家人的利益,执行难度非常大。执行干警考虑到双方都是同村街坊,希望通过调和双方关系来和解结案。为此,在办案过程中,法官走完这家去那家,不断登门讲解、教育、劝说、施压,有时候一天甚至才走访两户,一遍又一遍地做思想工作。最后,七家被执行人终于为执行法官的执着所感动,于9月初同意交付土地。为避免发生不必要的冲突,也为防止双方矛盾激化,办案法官巧妙的将执行工作安排在秋收后、土地闲暇之时进行。

    当天,在村干部的见证监督、双方八家当事人都在场的情况下,执行干警对土地进行了测量,将1.64亩田地交付给申请人路新科,此案顺利执结。

    重获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路新科对辉县市法院的执行法官表示了深深的谢意。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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