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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法院“法律释明”贯穿案件审理全过程
发布时间:2012-09-18 13:33:59
本网讯(通讯员 彭星基 刘红连)
9月17日,江西省吉安县人民法院在审理原告朱某等六人与被告谢某劳务合同纠纷中,主审法官在了解当事人的矛盾后,分别与原、被告进行沟通,并依据《劳动合同法》对本案纠纷进行法律释明工作,很快促成双方达成共识,化解了纠纷。原告朱某等6名农民工拿到了拖欠的工资。
吉安县法院在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中,强化对当事人与来访人的法律释明与判后释明工作,将释明工作贯穿于立案时、开庭前、庭审中和裁判后等环节,有效引导当事人理性、规范诉讼,提高当事人的服判息诉率。据悉,截至目前,该院今年各类案件的服判息诉率达94%,并且没有新增涉诉信访案件。 推行立案释明。该院在立案大厅专门设置导诉台,设立诉讼服务引导员及时做好对当事人的诉讼引导、电话联络、法律问题释明等工作;案件受理时,立案法官在听取、审查当事人立案申请的基础上,认真归纳原告起诉要点,阐明诉讼对当事人可能产生的利弊,推荐最佳争议解决方式。 强化庭前释明。该院承办法官在主动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诉讼注意事项以及存在的诉讼风险的基础上,讲明可能出现的几种判决结果,增强当事人对诉讼风险的承受能力。同时,根据诉讼纷争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庭前调解活动,将释明和调解有机结合,消除盲目诉讼、打“赌气官司”的现象,合理分流案件。 规范庭审释明。该院用当事人听得懂的语言开展诉讼活动,主动向当事人释明案件涉及的法律法规和诉讼程序,准确释明各种法律术语,确保诉讼活动顺利进行;引导当事人正确定位诉讼角色,尤其对相对弱势的一方,在确保中立的基础上,加强诉讼常识的指导,最大限度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益。 严格判后释明。宣判后,该院承办法官向双方当事人详细说明案件审理过程、裁判文书内容、裁判认定的事实、依据的法律条文以及证据采信原因;对一些不了解诉讼程序、对法院案件审理不理解、不满意的当事人,耐心细致地对诉讼准入、法律适用、证据采信等进行解释,消除当事人的疑虑,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从源头上减少、预防涉诉信访,防止矛盾激化,提高服判息诉率,减少涉诉信访案件,更好地落实司法为民,维护社会稳定。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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