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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七旬老翁燃烧杂草酿火灾获刑
发布时间:2012-07-30 09:54:17
光明网讯(通讯员 刘九龙)
江西省丰城市一七旬老翁在春耕期间燃烧田埂杂草,酿成森林火灾获刑。7月29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失火案,一审法院以失火罪判处被告人熊战发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被告人熊战发,1942年出生,系江西省丰城市农民。2012年3月28日中午1时许,被告人熊战发在丰城市淘沙镇坪上村委会瑶里村的责任田里春耕,由于田埂上有很多杂草,为方便田间管理,被告人熊战发用随身携带的火柴点火烧除杂草,导致责任田附近的小坑山场发生森林火灾。经丰城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和丰城市林业局调查设计队实地勘查:该火场面积为10.2公倾,过火有林地面积为4公倾。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熊战发过失引起火灾,危害公共安全,情节较轻,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鉴于被告人熊战发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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