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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烧田间树枝引森林火灾自首并赔偿获缓刑
发布时间:2012-11-09 13:19:59


     本网讯(周友帮)   一农民烧自己田里留下的树枝,引发森林火灾,后积极赔偿并投案自首。近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失火案,一审以失火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2012年3月27日下午,被告人杨某来到自家的农田里,将其去年砍伐杉树遗留在田里的树枝用火烧掉,结果导致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5.8公顷,直接经济损失3.12万元。案发后,被告人杨某积极参与灭火,并与受害人达成了赔偿协议,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18000元,后到丰城市森林公安局投案自首。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因贪图便利而过失引起火灾,致使林地过火面积在2公顷以上,其行为已构成了失火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杨某案发后积极参与了灭火,且积极赔偿了相关村民的损失,并有自首情节,逐依法从轻作出了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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