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河南一副乡长两次侵吞公款被判
发布时间:2012-05-31 10:03:50
光明网讯
河南社旗县晋庄镇的原副乡长李建国(化名)因为套取贪污国家的惠农资金受到纪委的处分后,心存侥幸又用同样的手段继续贪污上述资金。2012年5月30日,社旗县法院一审判决判处李建国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从一名公职人员到刑事罪犯的道路令人警醒。
经审理查明:李建国伙同下属在利用主管国家对能繁母猪发放补贴的职务之便,2008年虚报能繁母猪204头,骗取补贴款20400元;虚报奶牛43头,骗取补贴款21500元。2010年底,李建国利用主管该镇公路养护工作的职务便利,以公路养护资金不足为由,向晋庄镇政府虚报公路养护资金5440元。上述款项扣除畜牧和公路养护工作支出,涉案金额26462元。 法院认为,李建国身为国家工作人员,伙同他人利用职务之便,采用侵吞、骗取等手段贪污公款,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鉴于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可酌定从轻判处,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