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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遂川一农民为除草引发山林火灾获刑四年
发布时间:2011-12-05 16:32:58
光明网讯(通讯员 黄志坚)
为省事求方便点燃田坎上枯草引发森林火灾被查处。12月2日,江西省遂川县人民法院宣判了这起失火案,一审判决被告人温顺碗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2011年4月28日10时许,被告人温顺碗在遂川县禾源镇三溪村南口组下塅里其租种的农田里做农活时,用自带的打火机点燃从田坎上铲下的茅草,因当时刮风,不慎将火引到周边山场,引发森林火灾。失火后,被告人温顺碗积极扑救火灾,在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行为。经鉴定,此次森林火灾过火灌木经济林地面积2306亩,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77700元。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温顺碗过失引发森林火灾,造成过火灌木经济林地面积2306亩,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能够成立。被告人温顺碗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温顺碗案发后积极救火,可酌情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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