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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上抽烟还乱丢火柴 花甲男子酿火灾获刑
发布时间:2011-11-29 14:25:37
光明网讯(通讯员 郭冬根)
花甲男子山上放牛不但抽烟,而且将未熄灭的火柴随手乱丢,结果引发森林火灾。日前,江西省遂川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谢忠平犯失火罪,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8个月。
被告人谢忠平,男,1949年4月生,汉族,小学文化,农民。2011年3月28日下午15时许,被告人谢忠平在放牛时,用自带的火柴点燃卷烟后,将未熄灭的火柴随手丢在茅草上,不慎引发森林火灾。失火后,被告人谢忠平积极救火并及时报告村干部,请求村干部组织人员救火,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经鉴定,此次森林火灾过火疏林地面积74亩,造成经济损失166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谢忠平过火引发森林火灾,过火疏林地面积74亩,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但情节较轻。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能够成立。被告人谢忠平案发后主动向村干部报告,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谢忠平积极救火并请求村干部组织人员救火,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谢忠平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依法可对被告人谢忠平宣告缓刑。法院遂作出以上一审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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