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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偷砍父亲责任树 自认不属犯法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1-11-18 11:47:55


     光明网讯(通讯员 黄志坚)   自认砍伐自家父亲责任山上的树木,未侵犯他人利益,不需办证,事后竟称不知犯法。11月17日,江西省遂川县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盗伐林木案,一审判决被告人伍瑜昌犯盗伐林木罪,判决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被告人伍瑜昌与父亲分家另居。2000年12月2日,被告人伍瑜昌在未告之其父亲及其他家庭成员的情况下,无证到父亲的责任山盗伐杉树53棵。事后经人举报,被公安部门查处,经遂川县林业局枝术人员鉴定,被告人伍瑜昌所盗伐的53棵杉树折合活立木蓄积4.1立方米。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伍瑜昌盗伐林木,数量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盗伐林木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伍瑜昌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应当以盗伐林木罪追究被告人伍瑜昌的刑事责任。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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