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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津法院对违建广告牌成功实施强制拆除
发布时间:2011-07-29 09:30:09


     光明网讯(通讯员 李小波)   7月15日,重庆江津区法院强制拆除了成渝高速路段一块违法修建的户外广告牌,积极保障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支队第十一大队申请强制执行重庆市亚太广告有限公司路政行政处罚一案,因被执行人亚太公司违反《重庆市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在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内违法修建两块大型户外广告牌,由十一大队经法定程序向江津区法院申请强制拆除。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自行拆除了其中一块广告牌,另一块因拆除工作受到当地村民的阻扰而无法进行。经过执行法官调查了解得知,这块位于江津区杨珞公路和渝泸高速公路之间的广告牌因其所占土地权属不明,当地村民一直认为该土地为农村集体土地而要求亚太公司给付土地占用费,但亚太公司则坚持该土地属被征收过的集体土地,土地已归国有,不应支付土地占用费,双方因此发生过多次纠纷,甚至出现村民因参与纠纷受伤的情形。为消除亚太公司与当地村民之间的矛盾与分歧,防止村民在拆除广告牌的过程中再次进行阻扰,执行局多次前往区交通委员会核实求证,并邀请相关人员前往现场实地勘察,最终确认了该土地属国有土地的权威认定;同时,在执行局先后两次召开有申请人、被执行人、村民代表以及相关政府部门参加的协调会议,通过对亚太公司和当地村民的明理释法,终于促成双方达成和解,一起可能引发群众集体上访或阻扰公务行为的案件,最终以亚太公司与当地村民握手言和顺利了结。拆除当天,无任何村民前往拆迁现场进行阻挠。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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