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宛城区法院强化执行措施助进城务工人员讨薪
发布时间:2013-01-05 15:19:17


进城务工人员从执行局长石明团手中接过执行来的工资款
     本网讯(齐娜 徐存军)   1月4日,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一办公室里,两名持四川口音的男子从执行局长石明团手中接过执行来的工资款,激动地说:“我们背井离乡来到南阳打工,要是没有法院,我们的血汗钱恐怕就要打水漂了。谢谢法院!谢谢法官!”

  2007年3月,从四川来到南阳打工的陈某和杨某在被告阚某承包的某商业大楼工地做模工工作。工程完工后,阚某分别拖欠陈某二人工资款四万余元、七万余元,迟迟不予支付。无奈陈某二人向南阳市宛城区法院起诉,经法院调解,阚某同意支付陈某二人所欠工资款,但仍然没有实际履行。2011年5月,陈某二人向宛城区法院申请执行。经执行法官做工作,阚某陆续两次支付了10000元后,离开南阳,下落不明,也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尽管法官坚持不懈地查找,执行工作还是陷入了僵局。自从全省法院开展第四次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以来,宛城区法院对此案高度重视,执行局长石明团亲自督办,优先执行。几经周折,正在元旦假期中的执行法官终于了解到阚某在银行的某个账户最近有资金往来,遂立即依法采取执行措施,将阚某拖欠陈某二人的工资款11万元予以扣划,并在第一时间发放给陈某二人。

  自从全省法院开展第四次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和第三次集中曝光“老赖”暨“执行开放月”活动以来,宛城区法院积极采取措施,开辟绿色通道,确保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快立、快审、快执。为保障胜诉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以尽快实现,对农民工因追讨工资申请执行的案件,该院作为重中之重,单列造册,特事特办,一律优先执行并发放执行款,切实维护进城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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