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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四年跨年首个工作日讲廉政
黑龙江法院新年伊始开展“廉政责任教育月”活动
发布时间:2013-01-05 12:03:35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述元发表讲话。
    黑龙江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述元与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薄宏奎签订201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本网讯(唐凤伟 段春山)   1月4日,黑龙江高院召开全省法院“廉政责任教育月”暨司法廉洁集中教育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省高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胡银波通报了全省法院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情况,院长张述元作了重要讲话,并现场与院党组成员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这是高院连续四年在新年的首个工作日开展“廉政责任教育月”活动。院机关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了会议,全省16个中级法院、175个基层法院的干警在各视频分会场也都参加了会议。

    张述元指出,自2010年以来,坚持在新年首个工作日开展“廉政责任教育月”活动,抓住节日期间这个拒腐防变的关键节点,已是全省法院的一个惯例,今年活动又增加了司法廉洁集中教育的内容,这对于深化法官廉政建设工程、推动反腐倡廉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目前,全省192个法院中,有24个法院实现连续三年“零违纪”,45个法院实现连续5年“零违纪”,72个法院连续10年“零违纪”。坚持新年开展“廉政责任教育月”活动,成为加强和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建设的有效举措。省法院最近制定的《法院干警拒腐倡廉40个怎么办》的彩印口袋书,正是廉政责任教育月活动成果转化的一个实践例证。

    张述元要求,今年的“廉政责任教育月”活动,全省各级法院要紧紧围绕“知风险、识危害、担责任、强防控”这个重点,必须深刻剖析法官违法违纪的典型案例,举一反三,认清反腐倡廉的严峻形势;必须突出责任制这个重点,认真落实司法廉洁教育措施;必须教以致用,结合工作和思想实际,算好“事业帐”和“人生帐”,认真查找教育、管理、监督、防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必须结合正在开展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建立健全有关防控廉政风险、抵御人情干扰、加强干警行为约束等方面的制度,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善、有效实用的制度体系,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举措,全面推进法院反腐倡廉建设。今年,省法院机关的廉政建设责任书突出了廉政问责的内容。各中级、基层法院要通过逐级签订责任书,层层分解落实廉政责任,并把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的过程,作为责任评查、教育、分工和细化、承诺的过程,使每个领导、每名干警认清并履行好自己的廉政责任,知其责、出其力、尽其职。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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