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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州法院“六妙招”破解“执行难”问题
发布时间:2012-07-04 17:05:01
光明网讯(通讯员 邓欣荣)
“执行难,难于上青天”,执行难就难在: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执行权力受拘束;执行结果不到位。近日,广西全州县人民法院集合各位执行法官的多年工作经验,从改善强制执行的内外环境入手,总结出了几招解决对策。
第一招、“找财产” 通过自身资源、法院“案多人少”需要调动法院执行人员积极性加大查找范围和力度、委托第三方进行财产调查等方法查找可供执行财产线索。 第二招、拒执罪 证明被执行人有偿还能力,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情节严重,人民法院可依据刑法规定移送公安机关立案追究被执行人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给被执行人刑事震慑,迫使其自动履行。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拒执罪最高可处三年有期徒刑。 第三招、追加被执行人 通过追加被执行人配偶,追加出资不实或抽逃出资的开办单位、股东等为共同被执行人,实现既判力扩张,要记住“两个人的偿还能力肯定比一个人要强”。 第四招、加强装置设备,提高人员素质 目前的实际情况是执行工作难度大,工作量重,装置与设备有较大缺陷,急需解决。主要应从以下几方面加以解决:1、加强装置配备。执行机构应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通讯设备、音像设备和警械用具等,以保障及时有效地履行职责。2、加强人员配备。由于其工作的特殊性,执行人员不但要熟悉法律,崇尚法律,还要智勇双全,具备审判与侦察的双重能力,甚至还有要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文化素养。所以要加强对执行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其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建立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廉洁奉公、严肃执法的执行队伍,以适应新形势的发展需要。 第五招、利用舆论监督,争取社会支持 为了打破各种人情关系对执行的干预,消除部门与地方保护主义的不利因素,彻底扭转执行难的局面,必须创造一个良好的执行环境,做到党委重视、政府支持、人大监督,这是改善执行环境,解决执行难的关键所在。 第六招、建立信用网络,实行悬赏执行 产生执行难的背景是社会信用危机。它严重阻碍了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败坏了社会公德,损害了法律的公正与威严。因此要解决执行难问题,就要从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入手,同时依靠社会的力量,让失信者,让逃避执行者付出更高的代价。可以通过建立信用网络和实行“悬赏执行”加以解决。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真正解决“执行难”这个社会关注的问题将任重而道远,该院有了科学的方法也不忘牢固树立社会主义司法理念,坚持党的领导和正确的政治方向,把执法办案作为第一要务,充分发挥职能,依法服务大局,在法律框架内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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