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讯(通讯员 和忠)
3月9日有网友在大河论坛名城许昌栏目中发贴对河南许昌中院网友反映,魏都区法院立案环节,原告交纳诉讼费还得从延安路再折回五一路口附近一银行办理,要是遇到不熟悉地形的外地当事人,比较麻烦。
5月30日,该网友再去魏都区法院,看到了该院在3月30日已发出整改措施!整改措施全文为“自2012年4月1日起,诉讼费缴费地点改为法院财务室(南楼202房间),为方便缴费,同时开通刷卡业务,落款时间为2012年3月30日。”随后,该论坛有400余名网友驻足浏览了此贴,并有数十余名网友在网上纷纷留下了“听取民意,方便群众,做法值得肯定”等回复。
3月13日,该院得知此消息后,在大河论坛名城许昌栏目中发贴作出了说明称“根据魏都区财政部门指定,我院诉讼费缴纳银行为许昌银行许继大道支行(许继大道与五一路交叉口西南角),该行距我院立案大厅1.2km。尽管我院在立案窗口显著位置标有缴款路线指示图,但当事人缴费不方便的问题是客观存在的。当前,全区非税收入征缴系统即将全面展开,该系统正式运行之后,以上问题可望能得到有效解决。”同时,该院声称“本着更好地为审判工作服务、为当事人服务的思想,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听取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网友的意见,在既符合上级有关要求和自身条件许可的情况下,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努力把各项便民惠民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