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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被查封房屋被判无效
作者:韩哲   发布时间:2003-09-01 13:38:01


    楼房早已被法院查封,业主却将它卖给他人,然后溜之大吉。近日,浙江省余姚市法院判决该卖房合同无效,房屋价款38500元返还买主。

    被告黄某和张某夫妻两人与冯某签订了一份卖房协议。协议规定,黄某和张某将215平方米的楼房卖给冯某,作价为3万9千元人民币,并在2003年2月20日前交房。协议签订后,双方又协商决定将房屋价款减少500元,并在卖房协议中注明。事后,黄某和张某将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交给冯某,而冯某将38500元付给黄某和张某。一段时间后,冯某发现楼房已经在2001年5月被法院查封,于是想向黄某和张某要求退房,但是却怎么也找不到两人,于是向法院起诉。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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