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覃江萍)
亲兄弟为了分房产,多次发生冲突后,弟弟将哥哥诉至法院。近日,广西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以调解方式化解了这起家庭纠纷。
原告赵某与被告赵大某系同胞兄弟,2002年间,原、被告及老父亲共同出资出力修建了一间四层半的楼房,后该房于2003年底建成。之后,原、被告及各自配偶子女共同居住在该房内。2005年初,该房登记到老父亲赵老爹名下,并在房产证中注明原、被告与赵老爹共有该房。办好房产证后,原、被告两家人常为家庭琐事闹矛盾,为解决好两家人的房屋矛盾等问题,经该房所在的社区多次调解无效。2012年6月,弟弟赵某作为原告将哥哥赵大某诉到法院,请求分割共有的房屋。
法院立案后,主办法官认为在该案中,原、被告系亲兄弟,并且原、被告父亲也是该房屋的共有人之一,法官为妥善解决此案,专程登门向赵老爹了解其意愿,后老人表示希望原、被告两兄弟在其有生之年,暂时不分该房,待其百年之后,由、原、被告平分,并且希望法院协助极力调停好兄弟间的矛盾。法官在得知老人真实心意后,召集原、被告其相关亲属,分析了本案的法律关系及现在原、被告的具体情况,并提出了希望原、被告兄弟及家人给老人有个安稳详和的晚年,和睦相处,等待老人百年之后再作分割。原、被告在法官的耐心教育下,认识到各自错误,接受了调解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