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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包厢邀众人“溜冰” 男子与老板同获刑
发布时间:2015-11-19 17:20:53
本网讯(叶方恺) 一男子明确表示邀请朋友“溜冰”向老板娘预定包厢,老板娘予以同意。当日下午男子邀请一众朋友聚集包厢吸食“冰毒”,并向老板娘支付包厢费。近日,江西省永修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容留他人吸毒案,被告人徐仁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被告人张梅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2015年3月11日14时许,被告人徐仁彪电话联系被告人赵梅,预定了赵梅家中一楼开设的包厢,并于当日下午召集杨某、帅某等数十人在该包厢内吸食K粉及冰毒。当日20时许,被告人赵梅进入该包厢,并吸食了冰毒,被告人徐仁彪支付了包厢费人民币1000元。次日凌晨,公安机关当场查获该包厢内吸食毒品人员共计二十九人,经现场检测,该二十九人尿液呈阳性。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徐仁彪、赵梅为多人吸食毒品提供场所,其行为均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且系共同犯罪。综合考虑两被告人在本案中的犯罪情节及表现,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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