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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在出租屋内容留多人吸毒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5-11-20 16:59:47


    本网讯(余铜南)  近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容留他人吸毒案,一审判处被告人葛慕根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

    2015年7月13日晚,被告人葛慕根与其女友项某在租住的房间内,葛慕根购买了100元毒品麻果,项某准备好了吸毒工具,葛慕根、项某吸食了毒品。之后,张某、陈某、蒋某到葛慕根租住的房间来玩,三人见房间内有毒品及吸毒工具,先后都吸食了毒品麻果。7月14日凌晨,丰城市公安局民警在该出租房内将被告人葛慕根等五人抓获。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葛慕根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为多人吸食毒品提供场所,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庭审中被告人葛慕根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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