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歹徒一月内2次抢劫同一八旬老翁被认出
发布时间:2015-10-28 14:06:47


    本网讯(汪次安 林倚萍)  广东省翁源县八旬老翁陈伯,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竟遭同一歹徒抢劫两次。第二次被抢时陈伯认出这名歹徒,事后马上报警。不几日犯罪嫌疑人毛文被抓获归案。日前,翁源县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毛文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退赔被抢现金1270元。

    据翁源县法院介绍,被告人毛文,自2006年起多次犯下抢劫罪入狱服刑,今年5月初出狱后因无业四处游荡时,发现翁源县烈士陵园内经常有独行老人,认为他们反抗能力较弱,便萌生了抢劫念头。5月14日中午,毛文尾随年已八旬的陈伯,趁其躺在石凳上休息,便上前抓住老人双手,抢去老人口袋里现金70元。

    冤家路窄。6月4日傍晚,陈伯在回家路上又遇见毛文,毛文见其上衣口袋露出现金,便暗自尾随陈伯至一条小巷子,趁四下无人之际突然伸手将陈伯按住,并抢走现金1200元。在被抢的过程中,陈伯认出是毛文,于是马上报警,警方于3日后将犯罪嫌疑人毛文抓获归案。毛文归案后对上述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翁源县法院一审判决认为,被告人毛文以暴力手段两次抢劫同一名老年人财物,已构成抢劫罪,且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鉴于其归案后能如实交代罪行,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据此,该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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