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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洗澡时摔倒住院 女子起诉工厂索赔偿
发布时间:2015-10-22 09:48:35
本网讯(曹颖 周作敏) 广西一女子在工厂宿舍洗澡时,因地板湿滑摔倒,致脚部严重受伤住院一个多月。出院后,女子将该工厂诉至法庭,请求法院判令工厂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精神损害赔偿费等各项费用共计4万元。近日,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立案受理。 韦方芳系广西河池某冶炼厂职工,平时住在工厂宿舍里。2014年底,韦方芳在宿舍卫生间洗澡时,因地板积水湿滑摔倒,致使其右脚根部被损坏的便盆边沿划伤,后被送医院住院治疗。 由于是被便盆割伤,韦方芳的伤口在住院治疗后仍然出现严重感染的症状。韦方芳在医院住院一个月后,病情才稍有好转,可以出院。但医生嘱咐韦方芳出院后,仍要按时到医院换药,并且至少要全休三个月。 韦方芳出院后,其伤口再次出现感染现象,再次住院治疗十天后方才好转。接连两次住院治疗,韦方芳共花去医疗费近二万元。除此之外,韦方芳受伤期间,丈夫一直要留在身边照顾,不能外出做工。 韦方芳在住院期间,冶炼厂的领导也到医院看望了她,但却绝口不提赔偿的事。韦方芳出院后,主动向厂领导提及赔偿的事,不料遭到拒绝。韦方芳愤怒异常,认为正是由于工厂作为所有人及管理者,未对宿舍尽到妥善管理、维护的义务,致使自己受伤,给自己的身体及心理均造成严重伤害。故将工厂诉至法庭,要求工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各项费用共计四万元。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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