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瘾君子贩卖毒品“以贩养吸”被判刑2年半
发布时间:2015-10-21 10:31:50
本网讯(廖长春) 10月20日,福建省泰宁县法院审结一起贩卖毒品案,以被告人雷音强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 2014年9月和11月的一天,被告人两次帮朋友联系购买价值200元的甲基丙胺,作为好处,其朋友与被告人一起吸食买到的甲基苯丙胺。另查明,2014年6、7月的一天晚上和2015年2月23日中午,被告人在家中或宾馆两次以200元和300的价格卖给他人重约0.3克和0.5克的甲基苯丙胺。2015年3月12日,被告人被该县公安民警抓获归案。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明知是毒品多次向他人贩卖甲基苯丙胺,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据此,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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