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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荒男子误将七旬老汉当贼重伤致死获刑15年
发布时间:2015-09-29 16:06:07
本网讯(林文瑶 陈燕) 七旬老汉晕倒路边,是谁将黑手伸向无辜老人?真相大白,血案背后竟是拾荒男子误将路人当贼打伤。近日,广西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故意伤害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米成林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赔偿被害人杨老汉家属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等各项费用共计人民币45407.76元。 2014年11月6日早上6时许,靠拾荒为生的被告人米成林像往常一样,推着自己的那台女士自行车走在路上,准备开始一天的“工作”。当米成林走到东兴市新华路与教育西路交叉路口的公共厕所附近时,遇到出来遛弯的杨老汉。据米成林供述,案发当天天准备亮时,其在公厕遇到了一老头,便将该名老人误认为是偷过其钱包的小偷(被告人在供述时还有另一种说法,误认老人是抢过其废品的人)。 随后,米成林对杨老汉破口大骂。随着米成林与杨老汉的争执愈演愈烈,米成林一怒之下,拿出随身携带的“水烟筒”挥向了杨老汉,一下子就将杨老汉击倒在地。看到满头鲜血的杨老汉倒在地上,米成林还不解气,狠踢了杨老汉几脚后才罢休,自顾自地推着自行车离开案发现场,并随手将“水烟筒”丢弃在公共厕所后面的人民公园小山坡。 在米成林离去后7时许,途径案发现场的群众发现了倒在地上的杨老汉后赶忙报警。随后,杨老汉被送往东兴市人民医院救治。同年11月8日,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在东兴市福海路将行凶者抓获。在米成林被抓获两天后,已经无自主呼吸能力的被害人杨老汉被家人接回家中后死亡。经法医鉴定,证实死者杨老汉系钝器多次暴力击打造成严重颅脑损伤而死亡。 在该案庭审期间,米成林的辩护人提出,被告人米成林的殴打行为具备偶发性,被害人杨老汉患有高血压等疾病可能才是导致其死亡的原因。法院结合被告人米成林的供述、证人证言、监控录像等,证实被害人杨老汉的死亡结果系米成林的故意伤害行为造成,因此对于其辩护人意见不予采信。 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米成林实施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造成一人死亡的危害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在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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