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刘媛 刘国华) 赌博输钱后,男子向他人借钱欲继续赌博,遭拒后持刀砍伤对方。2015年9月11日,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此案,以被告人李建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零二个月。
2015年1月27日下午,被告人李建因赌博输钱后借钱被拒而对被害人王某心怀不满。次日凌晨2时许,被告人李建与龚某(另案处理)在一夜宵店找到被害人王某,双方再次发生争执,两人遂持刀追砍王某,致其全身多处受伤。经鉴定,被害人王某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一级。2015年3月30日,被告人李建与被害人王某达成调解协议,赔偿被害人王某损失人民币2万元,被害人对被告人表示谅解。2015年4月13日,被告人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并致一人轻伤一级的后果,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李建案发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其罪行,具有自首情节,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家属代被告人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系持刀实施伤害行为,酌情从重处罚。考虑到被告人李建的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次犯罪的危险,结合被告人李建所在社区矫正机构同意对其进行矫正的意见,法院决定对被告人李建宣告缓刑。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