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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装选购药品 吸毒女四次偷药房药品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5-08-31 09:43:10
本网讯(王锡怀) 一吸毒女子假装在药店选购药品,趁药房工作人员不注意,悄悄将药品盗走。近日,四川省米易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李丽有期徒刑八个月。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李丽系吸毒人员。2015年3月上旬,被告人李丽为了筹集毒资,假装到米易县玉林药房购买药品,趁药房工作人员不注意,顺手将药品盗走。2015年3月2日、3月7日、3月10日、3月11日,被告人李丽四次到该药店盗窃河北东汝阿胶药品、山东东阿阿胶药品共计6盒。被告人李丽将药品变卖后,获得赃款1600元。经米易县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盗物品价值3798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丽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构成盗窃罪,依法应当以盗窃罪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被告人李丽为吸毒而盗窃,可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李丽多次盗窃,可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李丽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自愿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据此,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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