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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伙同他人用镊子扒窃妇女百余元被判管制
发布时间:2015-08-28 13:17:51
本网讯(刘万春) 男子本是进城务工人员,因嫌干活太累,于是伙同他人用镊子做工具进行扒窃,窃得115元钱后准备逃离,但在逃跑途中被警察抓获。近日,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袁君胜管制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 2015年5月28日上午9时许,被告人袁君胜伙同“疤里”(身份不明)前去扒窃。上午10时许,两人在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中山中路时尚帝国门口的一家床上用品店店门口实施扒窃。被告人袁君胜左手拿着事先准备的镊子伸进被害人彭某某上衣左下边口袋内,从中夹出人民币一百一十五元,“疤里”则在一旁望风。之后被告人袁君胜在逃离现场过程中被民警抓获,“疤里”则逃脱。扒窃的财物已由公安机关发还被害人彭某某。 法院认为,被告人袁君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扒窃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袁君胜当庭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袁君胜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性,一审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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