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梁杏柳 罗彩萍) 谁都想有个安稳的家,但天有不测风云,丈夫的突然离世让武宣县的陈美丽陷入了困境,无力偿还房子贷款。8月26日,广西武宣县人民法院就该起案件组织双方调解,促使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2010年底,陈美丽夫妇与武宣一家房地产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子总价共计33余万,合同签订后,陈美丽夫妇支付了房子的首付款10万余元,余下的款项陈美丽夫妇采取每月按揭的方式支付。2011年,陈美丽夫妇与银行签订《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该房地产公司作为保证人参与了合同的签署。2012年,陈美丽的丈夫突然去世,没有稳定收入的陈美丽难以偿还贷款。2013年初,陈美丽便不再按照合同的约定还款,2013年6月至2014年9月银行先后共从房产公司的账户扣划了24万元用于支付陈美丽夫妇的借款本金及利息。2015年,房地产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与陈美丽解除合同,并要求陈美丽支付房屋按揭款、违约金、利息等款项共计47326.22元。
武宣法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分别找原被告了解了案件情况,在双方都有调解意愿的基础上,8月26日下午,主办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过法官的释法析理,原被告的沟通协调,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原被告自愿解除购房合同,陈美丽自愿支付原告各类款项3.5万元,原告返还陈美丽夫妇当初支付的首付款1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