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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意邀请做客却遭盗窃 工友入室偷钱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5-08-25 11:11:19


    本网讯(刘芮涵)  一男子好心邀请工友来家做客,谁料工友却盗窃自家财物。2015年8月13日,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

    2015年6月25日是张军母亲的生日,张军邀请工友郭大勇到自家做客。郭大勇到了之后看客人比较多,便去灶屋帮忙烧火煮饭,在大伙儿的帮助下,生日宴会搞得非常热闹。6月27日邓军下班回到家里,发现自己放在灶屋墙壁洞里的钱不见了,于是问自己母亲和儿子有没有拿,母亲和儿子都说没有拿,只有郭大勇到自己家里来过几次,邓军便怀疑是郭大勇偷了自己的钱,遂报警。

    很快,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郭大勇抓获。据郭大勇交代:张军母亲生日那天,自己去他家灶屋帮忙,期间看到张军在灶屋墙壁洞内取钱去买菜,就知道张军家的钱放在那里。因为自己家庭困难没钱用了,还欠了一屁股债,于是想着去偷张军家的钱。在6月27日那天,自己又去到张军家里,当时张军家里只有其母亲和儿子,便借口想要一只小狗拿回家养,张军母亲说自家没有小狗,便上街去了。此时,郭大勇见只剩张军儿子一个人在家看电视,于是偷偷潜入灶屋,将邓军存放在灶屋墙洞内的3200元人民币偷走,且用于自己还账及生活开支。

    在侦查机关的教育下,郭大勇主动向张军道歉并赔偿了其全部损失,取得了邓军的谅解。

    2015年7月30日,营山县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将郭大勇指控到法院,

    营山县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被告人郭大勇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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