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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冒充尼姑实施入室盗窃被抓获刑7个月
发布时间:2015-08-25 10:35:27


    本网讯(朱银环)  近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一审判处被告人左兆贞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

    2015年5月24日中午,被告人左兆贞伙同钱某(真实身份尚未查明)着尼姑服装,并携带假的皈依证和南昌西山万寿宫贵宾卡,冒充尼姑来到丰城市淘沙镇某村组。左兆贞以卖佛画片的名义进入周某家,并与周某拉家常吸引其注意力。钱某乘机溜进周某屋内盗窃现金人民币2800元。左兆贞二人得手后离开周某家。周某发现现金被盗后,将此事告诉了村民,后村民发现左兆贞二人的行踪后进行追赶,并将被告人左兆贞抓获,同时报了警。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左兆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取秘密手段入室盗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庭审过程中,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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