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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冈山市法院:九旬老太失火 法庭搬到村委
发布时间:2015-07-17 16:29:16
庭审现场。 本网讯(王娱瑷) 近日,江西省井冈山市人民法院刑事庭的法官们驱车60余公里来到井冈山市古城镇古城村委会,为已90岁高龄的被告人谢某开庭。 1月份,被告人谢某前往庙宇祭神烧香,回家途中因田埂上的茅草影响其正常行走,谢某便用打火机点燃茅草,在发现没有明火后离开。后未完全熄灭的茅草燃烧,火势便蔓延至山场,引发了森林火灾。 法院受理案件后,考虑到此案涉及刑事犯罪对年逾九旬的谢某身体、精神状况可能会造成影响,在开庭前便前往谢某家中了解情况。经沟通,老人对此事非常自责,承办该案的法官肖新华还为谢某进行心理疏导。古城镇离法院路途遥远,由于担心造成老人身体不便,法院决定上门审理此案。 案件开庭后,法官允许老人儿子坐在老人身边,方便照顾、安抚老人情绪,并用当地方言与老人交流。慢慢的,老人没有刚开庭时那么紧张了,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无异议,当庭自愿认罪,并对自己失火的举动感到非常内疚。 法官深入村委会给刑事案件被告人开庭这事儿,村民们听着还很新鲜,亦受到了村民的普遍认可。古城村村支书到场旁听后表示:“法院这样做很人性化!既方便了我们的村民,也起到了教育其他村民的作用。这样以后我们村里宣传森林防火也更容易点嘛!”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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