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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明法院干警周末到群众家办案
发布时间:2015-07-21 11:21:51
图为宁明法院执行局干警在黎某同家了解案情 本网讯(罗扬云) 7月19日星期日下午,广西壮族自治区宁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2位干警顶着烈日来到宁明县城中镇北斗社区北斗街依法办理吴某、黎某同诉黎某家健康权纠纷一案。 吴某与黎某同(女)是夫妻关系,吴某夫妇俩与黎某家房屋相邻,两户人家是左邻右舍的关系。2013年9月10日上午,黎某家因琐事将吴某、黎某同夫妇俩打伤,后被家人送到医院住院治疗,期间用去医疗费等共7000多元。吴某、黎某同夫妇俩伤愈出院后,将黎某家起诉到宁明法院索赔各项经济损失7000多元。宁明法院查清案件事实后,依法判决黎某家赔偿吴某、黎某同夫妇俩医疗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共7231.31元。判决书生效后,吴某、黎某同夫妇俩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黎某家赔偿7231.31元经济损失。 收到吴某、黎某同夫妇俩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后,宁明法院执行局2位干警主动放弃周末休息时间,及时深入社区向知道案情的群众详细了解案情,准确掌握黎某家的财产情况,为及时、顺利执行案件,打下坚实的基础。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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