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王倩) 在推进落实省法院法庭建设“三年千人计划”工作中,黑龙江省密山市人民法院采取“四个一批”的工作方式,保证法庭人员配备达到要求。
2014年以来,该院采取挂职一批、下派一批、增选一批、聘用一批的工作方式,实现援助法庭人员41人次。一是从院内的法官中,确定政治素养高、业务素质好的人员,采取院庭兼顾的形式,到法庭挂职锻炼2年。二是将新招录的干警,下派到基层法庭锻炼2至3年,并形成年轻干警下派法庭锻炼的工作制度,积累年轻干警的基层工作经验,锻炼年轻干警的基层工作能力。三是借助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的契机,在法庭辖区增选一批人民陪审员,依托人民陪审员的职能作用,通过采取提高参审率的方式,充实法庭的审判力量。四是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向社会聘用一批人员,补充到法庭的书记员和法警行列中,有效解决法庭的辅助人员不足和安全保障的问题。
2014年以来,该院从院内选定4名法官到各法庭挂职锻炼,下派2名新考录的审判人员到法庭工作,法庭辖区内新选任28名陪审员,新聘用11名公益性岗位人员补充到法庭担任书记员和法警。截止目前,密山法院四个法庭的人员配备全部达到“三审一书一警”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