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周元) 两口子吵架,妻子一怒之下点燃自家床铺。近日,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审结该起案件,被告人袁幸福以放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2015年1月25日,被告人袁幸福与其丈夫谭某因家庭琐事发生口角,丈夫出门后,被告人袁幸福越想越气,为发泄心中的不满并给丈夫一点教训,便将一壶汽油泼在自家卧室床铺上并用打火机点燃后离开现场。起火后,周边群众及时报警,消防队队员赶到现场将火扑灭,除被告人自家卧室床铺、空调、家具及客厅电视机等物品被烧毁外,未造成更大损失。案发后,公安机关要求谭某电话通知袁幸福回家配合公安机关调查,被告人袁幸福接到谭某的电话后回到家中,配合公安民警的调查,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被告人袁幸福赔偿了谭某的经济损失人民币20 000元,谭某出具了谅解书,对被告人袁幸福的行为予以谅解,请求司法机关对被告人袁幸福从轻处罚。
开福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袁幸福以放火的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考虑到其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且案发后被告人能够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应当认定为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已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