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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甲老人因林木纠纷起口角持刀砍人领刑入狱
发布时间:2015-07-13 17:18:06
本网讯(廖锐琼 李家治) 两名花甲老人因林木纠纷发生口角,争执中,一人拿出柴刀将另一人砍伤。近日,砍人者陆建升被广西桂平市人民法院以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赔偿经济损失14088.5元给伤者。 今年2月2日12时许,陆某及其妻子徐某来到桂平市马皮乡水秀村,想砍些柴木回家,被告人陆建升看见后以这些林木是其为由对陆某进行劝阻,随后双方发生口角,在争执过程中,被告人陆建升持柴刀砍向陆某,将陆某的面部、右前臂砍伤。闻讯赶到的村里人见状马上控制住被告人陆建升并报警。公安机关出警到现场将被告人陆建升抓获。经鉴定,陆某面部(创口长度)的损伤属轻伤一级。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陆建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陆建升持凶器伤害他人,酌情对其从重处罚。其造成了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陆某的经济损失,依法应予赔偿。经核查,陆某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共计14088.5元。综上,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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