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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长汀一男子贩卖毒品近3公斤被执行死刑
发布时间:2015-07-09 08:48:35
本网讯(邹凯 曾昭辉) 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7月8日在福建省长汀县,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犯贩卖毒品罪的罪犯冯宇清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冯宇清与其亲属进行临刑会见时,一再告诫自己的家人,千万不要沾染毒品,希望家人及后代引以为戒,莫步后尘,否则,害人又害己。 出生于1981年的冯宇清是长汀县大同镇人。2012年3至6月间,被告人冯宇清在龙岩市新罗区和长汀县多次将“冰毒”卖给被告人林典、周碧海,共计1350克。同年4月1日下午,被告人冯宇清开着奥迪车到长汀县某宾馆将170克冰毒卖给梁康文。同年3—7月间,被告人冯宇清以每克200元的价格卖给被告人马招全冰毒450克。2012年7月5日被告人林典、周碧海从被告人冯宇清购得冰毒约1004克,当晚被告人林典欲将该批冰毒贩卖给他人时,被公安机关抓获。次日,公安民警在新罗区将被告人冯宇清抓获,从其身上查获冰毒5.6克。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冯宇清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共计2979.6克,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依法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冯宇清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冯宇清不服,提出上诉。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送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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