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扒手公交频换座位用刀片划手提袋行窃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5-07-08 13:34:16
本网讯(黄斯梅 莫一超) 乘坐公交是为了方便出行,可有的人却是为了方便“赚钱”。贵港一男子在公交车上伺机而动,用刀片划开手提袋进行盗窃。日前,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结了此案,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朱静乾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4年8月31日9时许,被告人朱静乾携带单面刀片从贵港市港北区三合市场附近搭乘公交车伺机盗窃。当公交车行驶至金港大道路段时,朱静乾发现谭某坐在前车门右边第二个座位处,谭某将两只手提袋放在前车门右边第三个座位上,朱静乾立刻坐到前车门右边第四个座位处,趁谭某不注意,用事先准备好的单面刀片割开谭某放在座位上的手提袋,盗走手提袋内价值人民币760元的三星牌手机1台和钱包1个(内有人民币1000元和银行卡、身份证)。案发后,公安机关已收缴被盗的手机发还失主谭某。 另查明,朱静乾因犯非法拘禁罪,于2014年1月27日被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2014年2月24日刑满释放。 法院认为,被告人朱静乾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扒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朱静乾犯盗窃罪罪名成立。朱静乾曾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在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朱静乾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港北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例,作出如上判决。 法官提醒: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要警惕可疑人员,如胳膊上搭着衣服、拿着报纸、用手提袋等物品遮挡视线的人,在车上频频换位,甚至故意不坐的人等。不要携带大额现金乘坐公交车,对随手携带物品要保管好,切勿将物品随手放置,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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