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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婿为筹毒资入户盗窃岳父千元现金领刑9个月
发布时间:2015-07-03 13:10:25
本网讯(廖锐琼 阮红霞) 俗话说“日防夜防家贼难防”,广西桂平市一瘾君子为了筹毒资,竟然把贼手伸向了岳父。近日,该男子被桂平市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今年27岁的被告人李海志吸毒成瘾,其曾因犯盗窃罪,被桂平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2012年11月21日刑满释放。出狱后,被告人李海志不思悔改,为筹毒资把贼手伸向了身边的亲人。今年3月28日上午,被告人李海志趁其岳父莫某到外地就医无人在家之际,窜到莫某位于桂平市罗秀镇路凤村的家中二楼,用一把胶钳撬开房间内桌子的抽屉,盗窃现金人民币1000元。4月3日被告人李海志因吸毒被抓获后,主动供述了其盗窃莫某1000元的事实。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海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盗窃罪。被告人李海志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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