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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朋友鼓动盗窃彩电 男子出庭受审悔当初
发布时间:2015-07-03 10:51:11
本网讯(曾亮 蔡丹) 湖南嘉禾一男子经好友鼓动入户盗窃彩电,最终只拿到了300元的“辛苦钱”,自己却为愚蠢的行为付出了代价,戴着戒具走上审判庭,接受法律的制裁,悔不当初。近日,湖南省嘉禾县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这起盗窃案。 2014年3月9日上午,被告人陈土杏伙同好友肖某某(在逃)骑摩托车窜至湖南省嘉禾县田心乡三元村。肖某某提议盗窃电视机,两人便锁定了周某某家为盗窃目标。陈土杏潜入周某某的住所将周某某家中的一台海信牌电视机盗出,肖某某则在外望风、接应。两人得手后骑摩托车搭乘窃得的电视机离开。后,肖某某将盗窃的电视机搬回自己家中,并给了陈土杏300元。经鉴定,被害人周某某被盗电视机价值5080元。 公诉机关指控认为,被告人陈土杏伙同他人入户盗窃,且盗窃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陈土杏起主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系主犯。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并将择日进行宣判。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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