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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员发现“商机”专偷酒盒盖标被判拘役
发布时间:2015-07-08 10:48:07
本网讯(刘媛 杨丽娟) 谎称可以兑换酒包装盒上的盖标,在清点数量之际趁对方不备进行盗窃。2015年6月9日,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此案,以被告人周刚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被告人周刚是南昌市一批发部销售员,在工作中,周刚发现四特酒包装盒盖标可以兑换现金,遂萌生盗意。2015年2月11日下午,被告人周刚来到一饭庄内,对老板娘谎称自己是四特酒的推销员,可以兑换四特酒包装盒盖标,老板娘遂将饭庄内积攒的盖标拿给周刚。在清点数量时,周刚趁老板娘不备,抓起一把放入自己携带的包内,清点完后以身上没有足够现金为由离开。 2015年2月26日至3月24日,被告人周刚又采用上述手段四次从饭店内盗窃盖标。 2015年3月27日,被告人周刚被公安人员抓获,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后周刚向被害人退赃共计4300元。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多次窃取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4300元,系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周刚系初犯、有坦白情节、庭审中自愿认罪、积极退赔、可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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