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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心同性恋隐私被泄 凶手吴贵雄杀狱警分尸被执行死刑
发布时间:2015-07-02 15:53:54
本网讯(黄佶喆 李芳杰) 7月2日,因琐事持刀残忍杀害一名狱警并分尸的凶手吴贵雄经最高院核准后,在福建省建阳法院执行死刑。 吴贵雄(武夷山人)曾因盗窃罪两次入狱。他在监狱服刑期间,认识了监狱的狱警曾某。2013年11月9日上午,吴贵雄在福建南平建阳区潭山公园见到曾某,吴贵雄便热情地请曾某吃饭,席间吴贵雄和曾某都喝了很多酒,吃完午饭后,吴贵雄将醉酒的曾某带到一家宾馆开了一间房间休息,随后,吴贵雄抚摸曾某的身体,遭到曾拒绝,吴贵雄担心曾某喊叫及自己的同性性倾向被他人发现,遂持其放置在房间的菜刀砍击曾某左肩部及左侧颈部致曾某死亡。为了掩盖罪行,也为了给自己一段时间思考怎么处理曾某的尸体,吴贵雄先是擦拭了宾馆墙壁上的血迹,然后离开宾馆去街上买了几个编织袋和行李箱,将曾某的尸体肢解后分装,次日凌晨,趁夜色将装有尸块和曾某衣物的编织袋丢弃到不同地点,并将作案工具菜刀、割取下的曾某器官等予以丢弃。 经法医鉴定,被害人曾某系生前被锐器砍切颈部致左颈动脉离断导致失血性休克死亡,死后尸体被肢解,部分器官缺如。 2013年11月21日,被告人吴贵雄在福州客运西站公交站台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南平中院开庭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吴贵雄因琐事竟持刀砍切被害人颈部,致被害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吴贵雄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在五年之内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其杀人动机卑劣,且为掩盖罪行分尸、抛尸,情节特别恶劣,手段特别残忍,罪行极其严重,应予严惩。2014年8月26日,南平中院判决被告人吴贵雄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被告人吴贵雄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曾某某等各项经济损失计人民币644829.1元。 2015年3月13日,最高院通过远程视频提审了被告人吴贵雄,经最高院核准,7月2日,在建阳法院执行死刑。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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