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盗窃累犯四小时两地盗走两辆摩托被判刑一年
发布时间:2015-06-09 11:34:46


    本网讯(王锡怀)  一男子伙同他人一日盗走二辆摩托,途中被当场抓获。近日,四川省米易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张云荣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4000元。

    2008年9月26日,被告人张云荣因犯盗窃罪被西昌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刑三年,并处罚金10000元。2011年6月24日,张云荣刑满释放。2015年1月2日下午16时许,张云荣伙同雷某(另案处理)窜至米易县丙谷镇新河街,将停放在母某家的一辆红色豪爵牌两轮摩托车盗走。当日20时许,张云荣伙同雷某窜至米易县草场乡克朗村,将俞某停放在门口的一辆红色豪爵牌两轮摩托车盗走。当日21时41分,德昌县公安局民警接到110转警后,立即出警,排查过程中遇到二人驾驶可疑摩托车行驶,遂将其挡获。经米易县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盗的两辆摩托车价值7856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云荣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张云荣与同案犯的作用、地位相当,不区分主、从犯。被告人张云荣曾因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5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