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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入室盗窃价值百余元的古董赝品领刑入狱
发布时间:2015-06-04 11:54:21


    本网讯(周军 王建荣)  俗话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可一男子为快速致富,将“第三只手”伸向古董的收藏者,不料盗得的却是古董赝品,把自己送进了监牢。近日,江西省弋阳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孔清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被告人孔清因听说被害人李某会收购古董,遂起歹心。2014年11月16日,被告人孔清乘被害人李某外出做礼拜之机,潜入李某的家中,撬开其房门在屋内盗得现金300元、紫砂壶一把、玉烟嘴一只、玉手镯一只,随后逃离现场。11月19日,黄某通过电话联系到被告人孔清,以保全孔清名誉为由帮其将盗窃赃物还给被害人李某,孔清表示同意,并于11月20日7时许,将玉手镯、玉烟嘴、紫砂壶交给黄某。黄某有意将被盗赃物据为己有,并联系买主,准备出卖。11月20日17时许,办案民警在黄某家后门的空地上起获被盗玉手镯、玉烟嘴及紫砂壶。经鉴定,被盗玉手镯、玉烟嘴及紫砂壶总计价值150元人民币。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孔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潜入他人家中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孔清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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