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蟊贼到医院盗窃病人亲友手机被判刑九个月
发布时间:2015-06-05 11:54:45


    本网讯(王锡怀)  一男子曾因盗窃坐牢,出狱后不思悔改,居然到医院盗窃病人亲友的手机。近日,四川省米易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余献福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2010年8月17日,家住米易县草场乡的余献福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5000元。2014年1月24日,余献福刑满释放。2015年1月22日凌晨4时许,余献福窜至米易县中医院住院部7楼704号病房内,将病人李某的陪护亲友高某的白色小米4手机一部盗走,后被失主当场追回。经米易县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盗手机价格为2412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余献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价值2412元的物品,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余献福在医院盗窃病人亲友的财物,可酌情对其从重处罚。被告人余献福曾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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