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冯艳) 在光天化日之下,两名男子为了不劳而获竟当街扒窃。在一次作案败露之后仍然故伎重演,结果被公安人员抓了个现行。2015年5月25日,广西钦州市浦北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吴小望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2014年9月17日上午11时许,广西浦北县某镇的吴小望伙同“汪子”(姓名不详,在逃)携带镊子窜至该镇某路段的水果摊前伺机扒窃他人财物。吴小望观察发现王某裤子后面的口袋里有钱,且比较容易下手,遂偷偷拿出镊子插入王某的口袋,将里面130元人民币镊走放进自己的口袋。此过程被在旁边的群众发现,便提醒王某有人扒窃,王某发现后立刻转身抓住吴小望并要求其归还自己的钱财,吴小望只得归还王某的130元并离开了现场。当两人继续在附近果摊寻找扒窃目标时,被告人吴小望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汪子”逃跑。公安机关从被告人吴小望的身上查获作案工具镊子一把和扒窃所得的赃款人民币85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吴小望在公共场所扒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吴小望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赃款已追缴发还给了被害人,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