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刑释男子冒充领导“亲信”骗钱财被判再入狱
发布时间:2015-05-15 14:44:04


    本网讯(付建国)  刑满释放不悔改,累犯冒充领导亲信骗财,被从重处罚“二进宫”。2015年5月15日,黑龙江大庆高新区人民法院对这起诈骗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宋利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被告人宋利系一名无正当职业的游民,好吃懒做,不思进取。其曾于2011年初因盗窃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2014年初刑满释放。出狱后,被告人宋利仍不思悔改,天天做着如何发财的美梦,并到处去打听一些高层领导的详细情况,以此来行骗获取钱财。

    被告人宋利使用假名“郭忠”在一次聚会上认识了被害人夏某,并得知其很想让儿子去当兵,但因种种原因而未成。2014年10月20日17时许,被告人宋利向夏某介绍并渗透,自称姑父“孙某”是沈阳武警总队的一个原领导,有能力帮其儿子办理当兵事宜。在得到被害人夏某信任后,被告人宋利便于次日在大庆高新区一饭店内向夏某索要办事费10000元。后因被害人夏某儿子未当上兵而感觉自己被骗,便当即报案而案发。

    案发后,被告人宋利被公安机关抓获,并将扣押的赃款6500元返还给被害人,其余赃款已被其挥霍。

    经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宋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能够帮助他人办理当兵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予惩处。鉴于其刑满释放后五年内重新犯罪,系累犯,应从重处罚;当庭自愿认罪,部分赃款已退赔,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上述犯罪事实,并依据量刑规范化标准,故法院对其作出有期徒刑十个月的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5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